心理治疗与现实:现实是什么
一般来说,当事人都是怀抱痛苦需要诉说才会来访。比如一个大学生,认为自己两个眼睛中间下塌厉害,脸长得非常奇怪,一直很在意这一点而无法外出。自己觉得应该到整形外科去做手术,但是别人劝说应该先看看心理治疗师。本人心里还是不太想得通:又不是心理的问题,是容貌不好,跑这儿来干什么?
这时候,你看他的脸真的长得很普通,也没到长得很奇怪没法儿出门的地步。除了对容貌的不满以外,再没有其他奇怪的地方,所以可以简单地判断得了“丑陋恐怖症”,这是神经症的一种。
问题是接下来该怎么办?你把“丑陋恐怖症”的名字告诉他,或者跟他说“你的脸很正常没有任何问题”,恐怕只能让他从此不再登门,事态不会有任何好转。心理治疗师应该努力在自己觉得这张脸很正常时让自己接受“这个人认为自己的脸很奇怪”的现实。这会怎么样呢?有些人主张治疗者这时候不对他的脸正常还是不正常这件事做任何判断,但笔者认为不大可能。只要你一想“我不可以做这种判断”,实际就已经意识到“这是一张普通的脸”。
为什么治疗者自己一边认为当事人的脸“很正常”,一边还要接受当事人“长了一张很奇怪的脸”的判断?这是因为“现实”与人的“意识”是相关联的。
人通过“意识”来认识外界,虽然会很简单地说起来“他的脸如何如何........”,但从根本上说,到底“脸”这个意识是如何成立的?人刚生出来看到妈妈的脸,会想“这张脸......”吗?婴儿根本就不知道“脸”这个词儿。婴儿如果看得见的话,会意识到“......”这样一个难以赋予名称的存在。渐渐地,不仅仅为了把“......”与其他的存在区别开来,学会了用“脸”这个词儿来表达。
把“脸”和脸以外的存在区分开,就开始意识到“分离”这个机能。很多创造主题的神话,都在讲述着“天和地”、“光和暗”的分离。这样的话题重复了上千年,而且渐渐形成了人类通常的意识体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根据这种通常的意识来认识现实:自己是主体,其他是客体。比如说房间里的桌子、椅子都作为客体,分化成为关联组织的构成单位。在我们的生活中,这些事情都是自明的。想到这里有把椅子的时候,就已经用了“椅子”这个词语来认识现实。不仅早已经忘了婴儿时期的“......”体验,而且是否看到真实的存在都很难说。也就是说,在想到“这里有一把椅子”时用到“椅子”这个词的瞬间,我们的意识就已经受到制约。
我们按照这样通常的意识来认识现实,已经无法知道这到底是不是“现实”本身。唯一能够肯定的是:我们和周围的人有着共同的认识。有这样的报告,有人在被宣告得了癌症知道死期临近后,看到外界的植物非常非常美、水灵灵的很有生命力。但后来发现误诊,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再看外边的景色又跟平常没什么区别了。
有关意识的状态,跟“分离”相反,接着就产生了“融合”。比如说别人出事受伤了,自己也感到痛苦。这种现象在动物中也会发生。这是一种自己跟其他存在的融合状态,意识就把握了这种状态。
现在,我们回到开始说的例子。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双眼之间过于凹陷,可以认为他正在描述“这样一个现实”,只是说“这个现实”显露在普通生活中就出现了问题。而且,当事人虽说对这个“现实”的正确性不做让步,但对自己整个的存在还是半意识地觉得有一些问题,所以持续到心理治疗师这里来。他的现实是因为这两个现实的焦点无法重合、事情看上去有重影。因此心理治疗师也应该尽最大可能地置身于双重的现实中。
由以上的考察可以说:心理治疗师与其认为存在着“唯一正确的现实”,还不如多去关注:当事人是如何认识现实的?这个人认识现实的方法对本人有什么意义、跟周围人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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